2021年,长沙县黄兴镇吉星家园小区的开发商湖南地润置业有限公司,将地下车库的车位以三个一组砌墙修建成带卷帘门的仓库,部分有仓储需求的业主以20多万至30多万1个的价格买下,还有业主出资100多万元买了5个。
2024年时,这些业主得知,因被未购置仓库的业主投诉,政府部门来检查后认为这些仓库属于违建,需要拆除恢复车位原貌。业主们希望能联系上开发商沟通退款事宜但无果。
7月3日,黄兴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地下车库被开发商私自改建为仓库,存在安全隐患,且改建未取得任何手续,曾多次联系约谈开发商但无果。
由于电话无法联系上开发商,记者据天眼查上显示的办公地址来到位于芙蓉区的百纳中心24楼,工作人员称湖南地润置业有限公司已搬离。
开发商将部分车位改建成仓库,业主花百万买5个,三年后被告知属违建
7月3日,购买了仓库的业主何先生告诉晨意帮忙记者,“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把不合法的东西卖给我们。”
何先生介绍,自己在2021年9月购买了地下车库内的仓库5个,共花费了一百多万元,“当时我买的时候,卷闸门和墙都是开发商做好的,把车位进行了改造,三个车位做成了一个仓库。”
何先生表示,大家起初并不了解这样的改造是不合法的,“以为仓库买了放东西没事,开发商也说了可以做仓库用我才买的。”
何先生称,2024年时政府要求整改,认为这种违建存在安全隐患,“现在政府已经派物业把卷闸门拆了,没有门我的货又不能放在这里,等于买了没有用。”
另一位购买了两车位改造的小仓库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对我们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本来一个车位才4万元,卖给我们改造的仓库要十多万、二十多万、三十多万一个。”
王女士表示,自己所购的仓库因较小,花费了15万元,其他人的都是三车位改的,有二十多万元的,最大的一种需要三十多万元一个,目前地下车库这样的仓库有十五六个。
王女士和其他购买了仓库的业主均因做生意需要囤货,因此购买,“我们本来也不是想做车位使用。”
王女士称,“现在有人举报,所以发现是违建,现在已经把卷闸门拆了,过段时间墙也要拆。”
王女士认为,“我很冤,违建又不是我们造成的,开发商卖完房子了不管了。”
目前,这些业主希望开发商能将款项退还给他们。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地下车库的仓库边墙上,物业贴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们限期将卷闸门及墙拆除,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但至今,由于业主与开发商的退款事宜沟通无果,违建的墙体部分仍旧还在。
开发商失联,镇政府:多次约谈无果
当日,晨意帮忙记者拨打了天眼查上显示的湖南地润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接电人员称她并非法定代表人,“只是登记的是我的电话,我们都已经离职了。”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登记的办公地址芙蓉区百纳中心24楼,注意到这层的租赁使用方为湖南同超时代控股有限公司等,天眼查显示,该公司为湖南地润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持股比例33.5%。
根据几位办公人员的指引,记者找到其中一间办公室,内部的工作人员称,“湖南地润置业之前是在这里办公,以前租在这,后面因为他们公司没什么人经营了吧,就搬走了。”
针对改造地库的问题,当日,黄兴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吉星家园小区地下车库被开发商私自改建为仓库,用于蔬菜配送,存放可燃物品,存在安全隐患,且将车库改建为仓库没有取得任何手续。
该工作人员表示,长沙县住建部门、应急部门等上级部门多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经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后,督促业主自拆到位。
该工作人员透露,此前曾多次联系约谈开发商湖南地润置业有限公司,但协商无果。
律师:可追加起诉股东单位
对于本事件中的焦点问题,晨意帮忙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研律师。
刘研表示,在开发商与业主签署的合同无效时,业主可向开发商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函,通知到达之日合同解除。如开发商地址不明,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地址或邮箱发送函件,如函件显示送达,也可视为解除行为生效。
刘研称,如通知函无人签收或邮件被退回,也可诉讼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及赔偿,法院将公告送达并进行缺席判决。
刘研认为,对于退款执行问题,如开发商出现停业情况,且办公地址不明或已不在登记办公地址,但能够找到其公司的股东单位,可追加起诉,追究其股东的责任,如股东单位为认缴出资,在到期后未实缴,作为股东应在认缴出资的资金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段颖琪 实习生穆岚 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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